
一、分公司注销材料需要准备?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如果是委托给代理公司办理的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签字、加盖公司公章以及需要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并需要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等。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书并需要加盖公章。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分公司完税证明原件。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1、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表格并认真填写。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字盖总公司章。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总公司加盖公章才可。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申请。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整个流程走完,就完成了注销。